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2〕2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受理审核工作的通知》(宁教学〔2024〕53号)等文件要求,经毕业生个人申请,学校资格审核通过上报宁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区级专家审查、确认:
2024年度,我校拟享受宁夏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共计3人,获得代偿金额总计4.14万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3月25日至31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校反映。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951-5618940。
附 件:2024年度拟享受宁夏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名单
学生处
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