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学校将对通过初审、笔试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6日(08:30~12:00)
地点: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第一会议室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一)应聘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往届高校毕业生及目前已经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查询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
(三)目前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并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查询验证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前;
(四)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式两份);
(五)要求具有所需专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相关企业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费台账(一式两份);
(六)所有应聘者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见附件1)需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三、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者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按时进行资格审查,因证件及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复审实行应聘者信息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凡在资格复审时间截止时仍未向我校提供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若应聘者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只限一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附件1: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xls
附件2:区内个人社保台账打印网上操作流程.doc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