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等学校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为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符合《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学校本次共招聘18个岗位、共计19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7月12日在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宁夏人事考试中心(https://www.nxpta.com/)以及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nxgs.edu.cn/)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登录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111.50.3.134:9005/recruit/),按照《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2)要求注册及填报应聘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
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8:30至2021年7月25日18:00,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完成报名。
3.资格初审。
(1)应聘者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同时将相关信息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网上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 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招聘系统查看审核实时状态。
(三)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由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3.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企业工作经历(包含社保缴费台账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超过1:5(含5人),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1:5,将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增加的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及写作等;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3)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研究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
(4)通过增加笔试按照1:3确定面试人员时,因放弃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增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
2.组织面试。
(1)面试提前一周发布公告,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考生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相关要求;
(2)本次面试采取半结构化(试讲+回答问题)面试方式。面试人员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到备考室备课20分钟后,进入考场进行面试,时间共计25分钟(15分钟试讲课,10分钟回答问题);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4)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5)面试成绩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3.面试成绩计算。
试讲成绩占总分70%,回答问题占总分30%;如总分出现并列,将通过加试环节确定最终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还需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2.考察。
(1)对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考核;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学校党委会审定,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自治区教育厅党组研究审定后,在自治区教育厅和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应聘者在办理自主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学校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七)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佩戴口罩并出具个人健康码、行程码等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防疫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老师、陈老师、卢老师
联系方式:0951-2018113;0951-2018067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531号
附件:
附件1: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doc
附件3: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