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按照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学校将对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一)应聘者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
(二)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费台账。
(三)报考专任教师18岗位的,须提供由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四)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19年5月5日发布的《关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取消纸质认证结果的通知》要求,应聘者可自行打印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经过在线核验后,与原纸质认证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在职人员须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没有服务期限或已满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时间含在最低服务期限时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六)年龄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聘者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七)《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者资格复审表》(见附件1)需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8:30~17:00)
地点: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5号楼201室
三、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者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按时进行资格审查,因证件及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复审实行应聘者信息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凡在资格复审时间截止时仍未向我校提供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学校官网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增加笔试岗位和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六)防疫要求:1.应聘者统一由南门进入校园。因学校场地有限,社会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2.应聘者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通过体温测试通道进入校区,进入校园之前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色的,方可入校;3.应聘者进入校园后须全程佩戴防护口罩,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4.排队等候时,要求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资格复审结束后,应聘者无特殊原因不得在校园滞留;5.资格复审期间如出现发热症状,须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按应急预案处置;6.应聘者必须按照防疫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7.根据近期疫情发展,为确保每一位应聘者的身体健康与安全,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 2021年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者资格复审表.docx
附件2 个人社保台账打印网上操作流程.doc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