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6日 上午08:30-12:00
地点: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2会议室
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0951-5618932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应聘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查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式两份),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取消纸质认证结果的通知》要求,应聘者可自行打印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经过在线核验后,与原纸质认证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职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职位,需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6.所有应聘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需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请应聘者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按时进行资格审查,因证件及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复审实行应聘者信息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凡在资格复审时间截止时仍未向我校提供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