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3〕82 号)文件要求,紧扣我区“六大产业集群+四个重点产业” 发展布局,立足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培育需求,规范化工总控工从业规范、畅通职业晋升路径,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拟组织开展一、二、三级化工总控工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6月4日至6月30日。
培训时间:2026年7月上旬至8月中旬。
认定考试时间:预计2026年9月中旬。
二、培训及认定费用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宁发改规发〔2024〕1号)及相关文件,培训、认定及资料费合计:
一级:3000元/人
二级:2500元/人
三级:2000元/人
三、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相关职业是指:化工生产工程技术人员、化工生产现场技术员、有机合成工、无机化学反应生产工、石油产品精制工、煤制油生产工、煤制烯烃生产工、合成氨生产工、尿素生产工、烧碱生产工、纯碱生产工等。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是指:化工工艺、应用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化工智能制造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煤化工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化学制药技术、化工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现代精细化工技术、制药工程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能源化学工程等。
四、考试方式及证书查询
1.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现场实操)和论文答辩(仅限于一、二级学员),均实行百分制,60分(含)以上为合格。
2.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通过“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查询。
五、报名方式及咨询
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电子版(200kb以下JPG格式,命名为“姓名_身份证号_人像面;姓名_身份证号_国徽面”);
2.近半年内1寸彩色白底照片(电子版,200kb以下JPG格式,命名为“姓名_身份证号”);
3.学历证明(学信网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以现场或电话通知为准。
4.有意愿报名者,请加入QQ群:676276752
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15349508760
六、其他事项
1.培训考试具体安排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2.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职业技能鉴定所
2026年6月5日